签订家装合同 消费者谨防迈入“雷区”必威
发布时间:2023-02-20 03:35:40

  签合同当日需支付全部工程款总额的50%,隐蔽工程验收逾时不候视为已验收,减项超过1000元需支付该项目预算金额3%的减项费……这些家装合同中的条款,你在签字前仔细看过吗?记者调查发现,让消费者签下埋着“雷”的合同,已成为不诚信家装企业免除自身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、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手段之一。(11月10日 新华网 )

  家装是家庭的一件大事,而消费者与家装企业签订的合同,是保证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。但从目前来看,家装合同并不能够让消费者彻底放下心来。以媒体报道为例,有的消费者遭遇令人哭笑不得,“签约之前一口一个姐,签约之后去公司问开工日期连杯水都没人倒。”仅看这样的服务态度,就不难想象服务的诚意有几何。

  在家装合同里埋“雷”,无疑会让消费者很受伤。而一些家装公司之所以敢于在合同上玩猫腻,侵害消费者权益,无外乎以下几点原因,一是企业商业道德失范;二是国内尚无统一、规范的家庭装饰装修合同;三是消费者相关知识欠缺,尤其是法律维权意识淡薄;四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乏力,纵容了一些家装企业的胡作非为。

  对于家装合同中的这些“雷”,媒体不止一两次进行曝光。据悉,缺陷合同常见的就有三类“雷”——免除自身责任,加重消费者责任,排除消费者权利。比如,家装企业让消费者提供所入户水、电、气及电讯等设备,而其实,一般家庭装修中,只需要消费者提供入户水、电,额外的“要求”显然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。

  家装合同是装修前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约束性协议,关系到装修过程中合同双方的利益与责任。笔者以为,面对可能出现的这些“雷”,其一,净化市场是首要的。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家装行业的管理规范,形成有秩序的监管模式,更须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家装公司为此付出应有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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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其二,须以规范合同范本为突破口。标准化合同有利于防患于未然,也有助于维护双方权益。据悉,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江西省消保委、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联合制定的《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中。由主管部门、消保委、行业协会联合制定合同示范文本,在一定程度上能让消费者心里有底,此举就值得借鉴。

  其三,行业的自律是关键。家装合同里的这些“雷”归根到底都是家装企业精打细算设定的,这些“雷”的威力,家装企业心里必然清楚。不过,家装企业再聪明,也不应忘了不能做“一锤子买卖”。即便有的消费者是“哑巴吃黄连”,但是企业丢了口碑、失去了诚信,依旧难发大财。故此,家装企业须牢记消费者才是衣食父母。(杨玉龙)